5月8日,马克思主义学院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按照支部学习计划,认真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二编,支部书记薛宝志领学,其他党员分别做了学习体悟分享。
薛宝志首先就《条例》中对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逐字逐条的解读,政治纪律是首要纪律,起统领作用,组织纪律对党员参与组织生活,服从组织管理,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作了具体规定;廉洁纪律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如何正确使用权力进行详细规定。然后对本次学习与思政课的结合进行了深入分析,他认为作为思政课教师,讲好党的理论,更要加强党的理论学习,自觉抵制错误思想,才能够增强理论自信,更好贯彻执行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其他党员教师针对本次学习内容发表了自我学习体悟,纷纷表示要时刻以党的纪律为尺度来衡量自己的行为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。(王亚杰)